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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检察院公开招聘
平潭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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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14日 21:37 发布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工作需要,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食堂管理员1名。报名人员需符合条件如下:
女性,50周岁以下,身心健康,有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经验,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3日—6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115办公室(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大道东段28号,联系人游先生,联系电话:0591-62537028、13950377556)。
3.报名材料。有意者自行下载并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初审。报名截止后,将统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确定拟聘用人选。试用期3个月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其他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链接下载《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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