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报名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二) 报名流程:
1. 意向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提交《平潭综合实验区失业登记表》(附件 2)、劳动者书面承诺书(附件 3)及 2 张近期免冠彩照(1 寸、2 寸各一张)办理《就业创业证》;
2. 已办理《就业创业证》的意向人员向户籍所在地便民服务中心提交《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附件 4)、身份证复印件、失业状态确认情况说明(附件 5)及相关证明办理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3. 已办理就业困难认定的意向人员可以向各用人单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并明确求职岗位。
4. 各用人单位汇总经审核的应聘者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人员信息页面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面复印件、由乡镇、村居(社区)两级盖章的《公益性岗位登记表》(附件 6)等报名材料并于 8 月 5 日前报送至区社会事业局社会保障处就业科。
(三) 有关要求:
应聘者应于 2024 年 8 月 2 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四) 注意事项:
公益性岗位工作期限不超过 3 年,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重新就业后从事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可计算为工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上级有关公益性岗位政策变化时按新政策执行。
(五) 报名方式:
咨询电话:0591-23160706
报名邮箱:pttqw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