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习岗位
平潭自由贸易区两岸发展有限公司 | ||||||
序号 | 岗位 名称 | 岗位数 | 专业要求 | 技能要求 | 学历 | 能否提供住宿 |
1 | 党群人事专员 | 1 | 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 熟悉办公软件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2 | 营销 专员 | 1 | 工商管理类 |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3 | 法务 专员 | 1 | 法学类 | 熟悉合同法、公司法、国有资产管理处置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4 | 运营 助理 | 2 | 不限 | 熟悉办公软件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5 | 行政 助理 | 1 | 不限 | 熟悉办公软件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6 | 项目 运营 专员 | 1 | 中文类、新闻传播类、市场营销类、影视类、工学类 | 熟悉应用网络媒体等新媒体,具有一定写作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热爱国学传统文化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7 | 运营 管理员 | 2 | 不限 | 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外地人员可提供住宿 |
(附件1)
二、见习对象
符合要求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未缴交过社会保险(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且距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周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进行失业登记,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16-24周岁失业青年。
三、报名方式
从即日起至8月4日,请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下载填写《平潭综合实验区就业见习申请登记表》(附件2),并持身份证、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就业创业证(户籍所属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申领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sOBDD2NTO7TBJ88pQZgew)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平潭台湾创业园3号楼2层申请参加就业见习面试考核。
四、公示及上岗
社会事业局复核通过的见习生名单将于2024年8月16日反馈至本单位,名单将在中国平潭网、区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上公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江女士
联系电话:
邮箱地址:ptlafz@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