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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平潭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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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年04月23日 10:1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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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于2017年9月30日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本着诚信、创新、务实、高效的经营理念,重点致力于整合平潭旅游文化资源,开发旅游文化项目,拓宽营销宣传渠道,助推平潭旅游全产业链发展。

公司主要开展旅游文创产品开发销售、会展节庆活动策划举办、旅游线路开发和服务接待、音乐文化产业平台搭建整合、重点公共文化场馆运营管理等业务,努力打造多元旅游产品、拓展客源市场、创建品牌旅游文化企业。

为满足公司发展对于补充人才的需求,确保公司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招聘需求,我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活动执行专员,用工性质为劳务派遣,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报名条件

(一)具体信息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专业知识扎实。

(三)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操守;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的要求。

(四)以上与工作经历、年龄、学历等有关资格条件的计算均以2023年4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违法行为的;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时间

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2023年4月20日17:00至2023年4月27日17:00。

(二)报名方式

1.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登陆报名系统“福建省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平台”(https://www.fjsrlzy.cn/home)进行报名。并在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简历和相关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报名材料的电子版。

2.报名材料:报名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应聘报名表扫描件。

(2)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

(4)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

(5)2年以上活动执行工作证明材料扫描件。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不得以虚假资料恶意报考。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小组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过程中如有材料提供不全等情况,工作人员将联系报考人员补充材料,报名资格条件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28日17:00。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4月28日17:00以后登录报名系统(http://bm.ptgzrc.com/)查看资格初审结果。若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可于2023年5月4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四、考试办法(仅面试)

(一)对审核通过的报名人员组织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试统一采用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

(二)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综合应变分析能力等。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招聘岗位报考者成绩相同时,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一)根据招考岗位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考生到现场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后退还。

(二)资格复审通过的进行体检,体检到指定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应聘者自理。资格复审不通过或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由下一排名的人员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面试成绩、体检结果等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须在平潭人才发展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情况下,按规定程序予以聘用。

七、录用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按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派遣至平潭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工作。对被聘用人员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若首次聘用人员在上岗后一个月内离职,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安排下一排名的人员依次递补或重新安排招聘并予以补充。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相关事宜将以“福建招聘平台”微信公众号、公告、电话、短信或者邮箱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请考生随时留意本次招考的指定网站公告,否则责任自负。

(二)考生对招聘方面的相关疑问可通过以下电话进行咨询。考务咨询电话:0591-38716888(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1.平潭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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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聘报名表.docx  



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0日